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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韩劳务人员申领相关保险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2-20 09:13:56点击次数:4597次
根据韩国雇佣制相关法律,外籍劳务人员赴韩务工回国时可以领取在韩期间缴纳的“出国期满保险” 和“回国费用保险”。

根据韩国雇佣制相关法律,外籍劳务人员赴韩务工回国时可以领取在韩期间缴纳的“出国期满保险” 和“回国费用保险”。据韩国产业人力公团发来的资料统计,中国劳务人员中已回国(或回国后再赴韩),但未领取以上保险的人员有11,810人,金额多达人民币3900多万元,其中E-9签证人员有1462人(含雇佣制和产业研修生制劳务人员)涉及金额人民币有400多万元,H-2签证人员有10348人(朝鲜族访问就业制劳务人员),涉及金额人民币有3500多万元。还在保险申领年限内的称为“未申领保险”,超过保险申领年限但仍可领取的称为“休眠保险”。

请劳务人员根据自己的签证类别打开“未申领保险人员名单”和“休眠保险人员名单”,确认自己是否在名单之中,然后根据下列程序办理申领保险相关手续:

    一、准备材料领取保险相关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护照复印件(在韩工作时使用的护照)

3.    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中国、韩国的都可以)

4.    银行识别代码(SWIFT CODE),可咨询银行

5.    本人联系方式

二、保险领取步骤:

1. 登记信息:

申领保险的劳务人员需要进行登记(附件3),并把登记的信息反馈到地方公共机构。登记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l  打电话登记:给地方公共机构电话(电话:0451-866812890451-86681061),请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姓名、性别、 护照号码、本人联系电话、是否回国、领取保险种类等)。

l  通过QQ登记:申领保险的劳务人员自己填写《赴韩劳务人员领取保险登记表》(附件3),然后通过地方公共机构QQ3188318603QQ信箱反馈到地方公共机构。

2. 保险领取:

对于已完成信息登记的劳务人员,由地方公共机构负责联系韩国产业人力公团北京代表处,并通知劳务人员。韩国产业人力公团北京代表处电话:010-8449247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街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303,邮编:100125

有关“回国期满保险” 及“回国费用保险”的相关政策,可参阅附件六《回国期满保险及回国费用保险办理及申请返还程序》。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61219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未申领保险人员名单(E-9)

附件2:休眠保险人员名单(E-9)

附件3:赴韩劳务人员领取保险登记表(黑龙江)

附件4:未申领保险人员名单H-2

附件5:未申领保险人员名单(H-2)

附件6:回国期满保险及回国费用保险办理及申请返还程序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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