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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韩雇佣制赴韩务工相关收费事宜的特别提醒

更新时间:2014-12-28 13:03:34点击次数:5797次

近日,有劳务人员来电咨询中韩雇佣制项下韩语考试费用、流程和负责机构等赴韩务工相关问题,现就此提醒如下:
根据中韩两国签订的MOU, 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由商务部指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为中方唯一执行机构,仅在吉林、黑龙江、山东及河南四省试行,由上述四省地方公共机构负责办理本省的雇佣制有关事宜。其他任何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介入。有关中韩雇佣制项下第三次韩语考试流程及收费等相关信息请查看我局网站(www.fdi.gov.cn)发布的《关于第三次中韩雇佣许可制韩国语水平考试(EPS-TOPIK)的通知》,其他雇佣制相关信息也可登录我局网站《输韩劳务合作》栏目进行了解。
另据了解,目前,社会上有一些不法组织、中介和个人打着中韩雇佣制劳务的旗号,以办理参加雇佣制韩语考试、帮助办理赴韩手续、疏通关系等为名骗取钱财,并在社会上散布各种不实传言,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提醒广大公众对此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传言,谨防上当受骗,尤其不能向任何单位、中介和个人交纳费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我局及4省地方公共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010-64404521,01064515342
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事务中心:0431-88549448
黑龙江旅游职业学院:0451-86681289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0536-3279398
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0376-2983000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2014年3月6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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