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已被韩方雇主选中劳务人员名单(5月14日更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1-11 23:35:00点击次数:3891次
根据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业务流程,近日,韩国雇主已经开始挑选中国劳务人员。我局及各省地方公共机构将通过各自网站及时公布被选中的劳务人员名单,并根据最新进展更新名单。目前,韩方已将被雇主选中的劳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发来,请广大劳务人员密切关注。请名单中的劳务人员速与本省地方公共机构取得联系,尽快前往机构查看合同,并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期限(自韩方发来合同之日起21天)内,确认合同签订意向并完成护照办理。如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明确合同签订意向或完成护照办理的,将视为放弃求职。
同时,我们再次提醒劳务人员务必保持本人联系方式(尤其是手机及固定电话)有效及畅通,避免在规定时限内因联系不畅而失去赴韩务工的机会。此外,根据雇佣制相关要求,已被雇主选中的劳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签合同,将从求职者名簿中删除且在一年内不得再次进入名簿。特提请劳务人员予以重视。
附件:已被韩方雇主选中的劳务人员名单(2012年3月12日更新)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编辑: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