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制公告

关于中韩雇佣制第一次韩国语水平考试合格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1-11 23:31:00点击次数:5003次
  为做好第一次韩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者(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者”)的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派遣工作及相关事项

(一)工作流程:确认赴韩意向---完善个人信息---体检---制作求职者名簿---韩国雇主在求职者名簿中选人---签署合同---办理护照---行前教育培训---办理签证---赴韩---入韩后二次体检及就业培训---转至雇佣单位工作。

(二)考试合格者中完成确认赴韩意向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均可进入求职者名簿,包括年龄已经超过39岁的人员。

(三)求职者名簿自制作完成并经韩方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由韩方向雇主开放供其选人。

(四)进入求职者名簿的人员如在一年内被雇主选中,即可与雇主签署劳动合同,并办理护照等后续流程;如一年期满未被雇主选中但仍希望赴韩工作的,可不经考试抽签直接获得第二次韩国语考试资格,但超龄人员将不允许再次参加考试。

二、关于考试合格者须抓紧完成的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赴韩意向确认

1.确认目的:只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赴韩意向确认后才能激活系统功能,进入后续流程操作。

2.确认方式: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赴所在省份地方公共机构进行确认,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3.确认时限:2010年6月21日-7月2日(周末不休)。

此次赴韩意向确认仅针对考试合格者,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确认的人员将被视为无赴韩意向,并丧失被录入求职者名簿的机会。

(二)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完成赴韩意向确认后,请即登陆赴韩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填报说明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并请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个人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将无法及时进入求职者名簿。

(三)按要求参加体检

在完成赴韩意向确认并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后,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及具体要求将由本省地方公共机构另行通知。

根据雇佣制要求,劳务人员赴韩后还须参加韩方组织的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不能在韩工作,会被遣送回国。在此,提醒所有考试合格者谨记此要求并按规定参加体检。

三、其他事项

(一)在进行赴韩意向确认前,请通过各种方式全面了解赴韩务工实际情况,仔细阅读我局网站发布的《赴韩国务工问答》等有关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慎重做出是否赴韩务工的决定。

(二)请谨记雇佣制是根据韩国雇主需要选拔外籍劳务人员的制度,即便体检合格进入求职者名簿也不能保证被雇主选中赴韩工作,由于雇主原因可能出现相当部分劳务人员不被选中的情况。同时,进入求职者名簿顺序与被雇主选中及何时赴韩工作没有关联。

(三)我局和四省地方公共机构将根据业务进程及时在网站发布相关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并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按要求办理后续事项。

(四)目前社会上仍有部分非法中介及个人打着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的旗号,以承诺帮助确认赴韩意向、加快办理赴韩手续或提高被雇主选中机率等作为诱惑,骗取劳务人员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谣言,更不要向任何中介、企业或个人交纳任何费用,避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 四省地方公共机构联系方式

商务部经济合作局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 件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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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韩雇佣许可制第四次韩国语水平考试(EPS-TOPIK)的通知》,现将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共计594人,名单详见附件1。 韩语考试合格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技能测试,且技能测试结果仅作为韩国...